请问如何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
规范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程序, 修改完善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办法,减少行政手段对矿产资源 配置的干预。完善招投标制度,清理不合理招投标规定,推动 招投标活动标准化、信息化。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推进交易规范化、法制化,实现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 理。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规范采购操作执行,建立政府采 购失信管理制度,建设失信行为信息发布平台。制定并实施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和诚信建设制度化意见,推动建立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和
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制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企业信息公示 暂行条例。
论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
??正当防卫的目的在正当防卫的概念中占有主导地位,它对于理解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的本质以及确定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的的正当性表明正当防卫不是违法侵害,更不是对不法侵害人的惩罚,它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是一种有限度的防卫行为。它充分说明了正当防卫行为仅仅是在合法权利被正在侵害或威胁之中的一种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紧急救济措施,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有利的反击。
公司上市前是否都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06年以后上市的公司都是不存在股权分置改革的问题,不再区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只是上市前股东持有的股份需要在上市满1年后才可以交易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问题是由诸多历史原因形成的。从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情况看,由于人们对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是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存在很大分歧,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既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总体上采取的是搁置的办法,由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流通的状态,其他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份也作出了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就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而通过配股、送股等孳生的股份,仍然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使得股权分置问题越积累越大。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在诸多方面制约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制约证券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功能的有效发挥。在股权分置的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包含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客观上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定价机制扭曲。(2)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控股股东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冲突相互交织,非流通股股东因无法从股权流通中获得收益,其利益关注点更多地放在公司资产净值的增减上;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则较多地放在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上,客观上形成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分置。这种利益取向上的严重分歧,导致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的行为扭曲,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融资饥渴症,控股股东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牟取不当得利的冲动,却不太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3)不利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难以形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4)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以国有股为主体的非流通股转让市场是一个参与者有限的协议定价市场,交易机制不透明,价格发现不充分,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的顺畅流转和估值水平。(5)制约了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股权分置的存在,使得境内外资本市场定价环境存在制度性差异,因此,在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过程中,境内外市场股价的并轨将严重影响境内市场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以股票价格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创新,也会因股权分置问题悬而未决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6)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2001年6月国务院发布《减持国有股筹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随后的国有股减持大讨论,客观上形成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市场预期。2004年年初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将股权分置问题作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提上日程,如不尽快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市场的稳定。股权分置改革是为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实现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所作出的制度安排,是一项完善市场运行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它建立在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市场化协商之上,遵循“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实行“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原则。上市公司股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协商确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对价形式平衡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并着眼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促进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解决股权分置的本质是推动资本市场的机制转换,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制度差异,强化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机制,而不是解决包括国有股在内的非流通股减持变现的问题。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虽然不能解决我国资本市场的所有问题,但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将有重大
如何完善和发展我国证劵市场
我国证券市场,深证交易所成立于1989年,1991年7月正式营业,而上海证券交易所90年11月正式营业,从刚开始发行时的老八股到97年两市821只股票,再到现在两市的两千多只股票。
股市的重要性得到越来越大的发挥但是同时,股票发行的速度越来越快。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
1、退市制度不完善,很多个股连续亏损,挂ST之后,会在连续亏损的第二个年头之后,奇迹般的扭转局面,利用各种财务漏洞,包括出售资产再租回等各种手段制造虚假的账面盈利,防止不退市,同时坑害不知情的投资者;不少公司亏损的净资产都没了,还死赖在A股中,不肯退市。
2、新股发行不合理,这个是近两年来尤为严重的一个问题,近两年来为了体现股市所谓的融资功能,政府加大股市新股发行步伐,但同时伴随了一些列的问题:新股发行机构、承销商等联合抬高发行价,高溢价发行,甚至不惜财务造假;新股发行太快,审核过于宽松,比如起先的第一批20多只创业板股票业绩和公司基本面都还是比较不错的,但是后来越发越差,榨菜、扑克牌什么公司都想来圈一下钱。
3、公司分红太苛刻。如果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真正的分红应该是公司不断拿出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同时公司具备分红后填权的能力,而不是玩所谓的送配股的数字游戏。
我的看法是,对于现在的很多不合理的制度,都应该积极的改革,多从中小投资者利益考虑。比如针对上述的一些不利情况,我们可以严格审核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做好财务打假工作;也要根据股市的资金面情况保护投资者,不要随意的加速发行新股;不仅是以后的创业板,还有之前的主板市场都必须严格实施个股的退市,做好预警工作;另外多关注股民利益,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尽早取消红利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