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股市操纵案中黄晓明被处罚了吗?
根据证监会披露,在这次市场操纵案件中,高勇通过其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民间代客理财,从其客户处聚集超过20亿元资金,利用16个账户(以下简称高勇账户组)实施市场操纵,非法获利高达8.97亿元。
卷入其中的16个账户中,就包括了黄晓明的账户。精华制药2015年半年报显示,黄晓明曾进入精华制药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位列第九。
根据证监会披露,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黄晓明在8月15日的声明中强调, 他本人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理财;而且,7月3日证监会就“高勇案”已作出《处罚决定书》,他本人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控。
从结果上看,证监会对该案作出的处罚决定,是针对账户组实际操作人高勇作出的: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处以罚款8.97亿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目前该案已经调查、审理终结。黄晓明并未被追究责任。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澎湃新闻记者分析,黄晓明与高勇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如果是委托理财的法律关系,那么高勇作为受托人,在委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委托人账户从事违法行为,此时构成越权代理,法律后果由高勇承担,黄晓明没有法律责任。如果黄晓明知情并参与了操纵市场的计划,那么就涉嫌构成操纵市场的共谋,不过从其声明来看,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8月14日晚间,经济观察网曾报道称,证监会稽查人员透露,稽查人员在办案期间曾致电黄晓明,黄晓明曾挤出时间与调查人员见面三个小时,该稽查人员称,由于黄晓明平时比较忙,其账户一直由母亲来操作,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参与或知悉股票操纵行为,因此不会对其追责。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也认为,如果黄晓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账户将用于操纵市场,就构成违法,但这需要证据支持,证监会调查后未处罚黄晓明,说明目前证据不足。
黄晓明为何事发声明?
8月10日,证监会例会披露了对高勇操纵市场案的处罚情况,该案罚没金高达17.9亿元。这则行业动态瞬间引爆了大众舆论,原因在于黄晓明及其母亲张素霞都被卷入其中。
8月15日凌晨,黄晓明在微博正面发声明回应了此次事件。他的声明主要提到:他未曾参与任何股票操控,从未投资长生生物,他本人不认识高勇,以及此次事件是由于他理财不谨慎导致。最后,黄晓明强调,此次事件给母亲带来了困扰与担忧,作为儿子,他愿意也必须承担一切舆论责任。
同时,黄晓明还提供了证监会对高勇的市场禁入决定书,以及媒体查证后确认黄晓明与长生生物无关的报道。
据证监会的公开披露材料,2015年1月到7月期间,高勇以20亿资金违法操纵精华制药股价,违法获利8.97亿元。证监会最终裁定,没收违法所得8.97亿元并罚款8.97亿元,合计金额达到18亿。
根据后续媒体调查,该案涉及的十四个委托交易账户其中之一为黄晓明的个人账户,黄晓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素霞管理使用,并经过护城河投资另一个合伙人路雷委托高勇代为管理。
证监会稽查人员向媒体透露,稽查人员在办案期间曾致电黄晓明,黄晓明曾挤出时间与调查人员见面三个小时。
从证监会公布的对高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能看出,证监会在公布信息时,也提到黄晓明母亲张素霞将黄晓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因此黄晓明和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365663466高勇之间应该是委托管理证券账户的关系。他分析说,委托账户基于委托合同关系,受托人接受的是报酬,可能需要达到一定的约定收益,超额收益等归委托人。而借出账户则涉嫌违反实名制的要求,经常是由于一方受限,所以借用另一方的证券账户来交易。
而有一位接近该案的机构人士曾向媒体确认,证监会不会对黄晓明和张素霞追责,此类案件中的追责主要针对违法主体,即交易的实际作出者,而违法被使用的账户的名义持有者通常并不承担责任,该案中的责任人也明确为高勇。
来源:腾讯娱乐8月15日,黄晓明就“卷入操控18亿股票案”、“操控长生制药百”等新闻发声明澄清。声明中,黄晓明表示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控,并强调自己并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度理财。黄晓明称“股票账户开立后由母亲代为管理,母亲将账户委托给路某代为理财,经由路某介绍转委托给高勇管理,高勇账户组所从事涉案交内易,由高勇决策。”而关于“操控长生制药”,黄晓明称从未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投资,有关“黄晓明组团操控长生制药”等消息是谣言容。最后还表示,本次事件确实是由与自己理财不谨慎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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