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调研报告-电子信息工程专题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怎么?电子信息工程专题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的核心是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客观事实。调研报告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调查,二是研究。调查,应该深入实际,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不凭主观想象,按事物的本来面目了解事物,详细地占有材料。
2级心理咨询师个人成长报告和案例分析报告
我想问楼主:作为一名合格的心理咨询师,对于来访者我们得遵循的首要原则是什么?单从这个角度上说,你认为有多少合格的心理咨询师会把个人搜集的宝贵的真实案例以及个人成长报告发给你呢?因此,即使你收到了某些资料,应该不难想象到它的水分了吧。另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其实你自己认真地写这个案例分析报告对于自己考二级时实践操作部分还是会有很大的帮助的,而个人成长报告那个作用就更不用说了,当你真实地对自己的经历做了一个深刻的自我剖析之后你才能发现自己的成长!最后,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个股分析报告
08年的股票将会严重分化!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请遵守价值投资的理念才能保证08年的利润稳定最大化!
5000点的附近基本上是个很好的介入点位了,反复的大幅度波动是主力资金调仓导致的,所以现在散户要做的是在主力发动08年大行情前提前进入业绩优良具有成长性且,主力资金重仓的股票,如果现在仍然不选择那些将来的潜力股仍然去追逐垃圾股,一旦行情放动,散户可能会错过大盘的主升浪,利润成了最小化,输在了起跑线上。
由于支撑股市继续上扬的众多原因仍然在,所以,现在的波动是主力资金的短期行为而已,08年大行情8000点不是梦!但是要上10000点我认为可能性不大!
如果长期看好中国股市请不要在意一天的涨跌!
而人们应该最关注的行业主要还是,消费类,奥运,3G,和受国家政策长期利好的环保以及能源,农业,而钢铁、金属、地产、纺织....等由于受国家政策的长期利空,将受到很大的大压。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请朋友谨慎操作祝你08年好运
炒股要想长期赚钱靠的是长期坚持执行正确的投资理念!价值投资!长期学习和坚持,如果想让自己变的厉害,没有捷径可以走!5000点的附近基本上是个很好的介入点位了,反复的大幅度波动是主力资金调仓导致的,所以现在散户要做的是在主力发动08年大行情前提前进入业绩优良具有成长性且,主力资金重仓的股票,如果现在仍然不选择那些将来的潜力股仍然去追逐垃圾股,一旦行情放动,散户可能会错过大盘的主升浪,利润成了最小化,输在了起跑线上。选择一支大盘二线蓝筹绩优股,一支小盘成长性好的股票,
选股标准是:
1、同大盘或者先于大盘调整了近3、4个月的股票,业绩优良
2、主营业绩利润增长达到100%左右甚至以上,2年内的业绩增长稳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每股收益达到0.5元以上最佳。
3、市盈率最好低于30倍,能在20倍下当然最好(随着股价的上涨市盈率也在升高,只要该企业利润高速增长没有出现停滞的现象可以继续持有,忽略市盈率的升高,因为稳定的利润高增长自然会让市盈率降下来的)
4、主力资金占整支股票筹码比例的60%左右(流通股份最好超过30%能达到50%以上更好,主力出货时间周期加长,小资金选择出逃的时间较为充分)
5、留意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的高低,太高了不好,流动资金不充足,公司经营容易出现危机(如果该公司长期保持稳定的高负债率和高利润增长具有很强的成长性,那忽略次问题,只要高成长性因素还在可以继续持有)
具体操作:选择最佳的进入时机,现在4800点的位置已经差不多了,选择上述4种条件具备的股票,长期的成交量地量突然出现逐渐放量上攻后长期趋势线已经出现向上的拐点,先于大盘调整结束扭头向上,以WVAD指标为例当WVAD白线上穿中间虚线前一天买入比较合适(卖出时机正好相反,WVAD白线向下穿过虚线后立即卖出《安全第一》<参考大智慧>),买入后不要介意短期之内的大盘波动,只要你选则该股的条件还在就不用管,拿到2008年7月份都可以,如果在持股过程中出现拉高后高位连续放量可以考虑先卖出50%的该股票,等该股的主力资金持筹比例从60%降到30%时全部卖出,先于主力出货!如果持筹比例到50%后不减少了,就继续持有,不理会主力资金制造的骗人数据,继续持有剩下的股票!直到主力资金降到30%再出货!如果在高位拉升过程中,放出巨量,请立即获利了解,避免主力资金出逃后自己被套
股票发行和上市案例分析(案例随便)
97年7月,A国有企业(以下称“A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股票与上市。其拟定的有关方案部分要点为:
A企业拟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他3家国有企业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于1999年9月前设立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B公司”)。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资产总额拟定为人民币16500万元。其中:负债为人民币122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300万元。B公司成立时的股本总额拟定为2750万元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B公司成立1年后,即2000年底之前,拟申请发行6000万社会公众股,新股发行后,B公司股本总额为8750万股。
如果上述方案未获批准,A企业将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C上市公司(以下称“C公司”)具体做法为:A企业与C公司的发起人股东D国有企业(以下称“D企业”)订立协议,受让D企业持有的C公司51%股份。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前,C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通过此事项。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后,D企业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收购协议在未获得上述机构批准前不得履行。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A企业应当在30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为了减少A企业控制C公司的成本,A企业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将所持C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E公司。
①A企业拟定由4家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B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5人以上,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以募集方式设立,而不能以发起方式设立。
②B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发行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而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仅达26.06%。
③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净资产的折股比率不符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折股比率不得低于65%,而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300万元,折成2750万股,该折股比率仅为63.95%。
④各发起人在B公司的持股数额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的股份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而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仅为2750万股。
⑤按B公司申请发行社会公众*股的额度,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发起人认购拟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如果B公司申请发行6000万社会公众股,那么,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则仅达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1.43%。
(2)A企业收购C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当之处:
①安排C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A企业收购C公司股权事宜有不当之处。因为,A企业收购C公司是受让C公司股东的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②由D企业履行报告义务和将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收购协议签订之后,应由收购人,即A企业履行报告义务,而非D企业。此外,收购协议无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批准,仅向其作出书面报告即可。
③收购协议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当。根据有关规定,收购协议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④收*购行为完成后,A企业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而非30日。
⑤A企业拟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转让所持C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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